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尚云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数字政府建设中加快数据资源共享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建议相关情况
为切实打破政务信息孤岛,加强数据汇聚共享,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我局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印发了《三门峡市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对政务数据的采集、加工、使用、共享等进行了规范,并建立覆盖6个县(市、区)和市直各政务部门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畅通日常联络协作渠道,帮助指导解决数据共享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关于“建立相关联的考评机制”建议相关情况
在数据资源管理上,我们印发了《三门峡市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对政务数据的采集、加工、使用、共享等进行了规范,横向、纵向多次发文《关于申请调用国家和省平台数据资源的通知》,引导鼓励单位积极申请数据资源。为了规范数据申请,制定《用户权限申请表》、《三门峡市政务数据共享需求申请表》、《三门峡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议》等内容,明确专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的数据申请使用流程。
三、关于“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建议相关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数据安全工作,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数据共享安全保障。制定完善了《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管理办法》,签订《数据共享协议》,明确数据提供方、数据使用方和我局在数据共享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要求和责任。同时,规范数据需求使用流程,政务数据共享均严格按照制定的审批流程进行处理,数据需求单位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使用申请表,数据提供单位出具授权书,经由我局专人审批后数据方可使用。
四、关于“加强政务云、信创云数据中心建设”建议相关情况
根据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务云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信创要求和全省统一的建设指南,结合算力需求统筹建设省、市两级信创政务云平台并统一纳管,原则上由统一建设运营主体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各级政务部门提供云服务。县级及以下不再新建信创政务云平台,统一基于省、市两级信创政务云部署政务信息系统。统一建设运营主体由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以统采分签的方式确定,省级政务云服务由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统一管理并签订采购合同,市级及以下政务云服务由市级政务云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并签订合同。确需建设的政务领域行业信创云平台,原则上纳入统采分签范围,由相应政务部门具体管理并签订采购合同,市级及以下原则上不再建设行业信创云平台。我们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开展信创云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我市《三门峡市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按照“汇全数据、管好数据、用活数据”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大力提升公共数据共享效能,切实解决好信息孤岛“联”、数据壁垒“破”、数据瓶颈“通”等问题,加快推进数据互通共享,提升数据质量,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以上是我们对您建议的答复,非常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今后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与建议。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