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工作方案》 政策问答
(一)我市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紧密围绕“打造城市治理精准高效、民生服务普惠便捷的新型智慧城市”的目标,建设泛在先进的信息基础设施,搭建功能完备的智慧城市中枢平台,坚持以智慧城管领域为重点,积极推进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应急、智慧社区等应用,实施政务协同办公、全域网格化建设等重大工程,有效提升政府部门协同服务水平和城市综合治理能力,确保圆满完成我市承担的试点市建设相关任务,努力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
(二)我市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根据省发改委批准的试点范围和示范领域,《工作方案》在全面加强甘棠政务系统、全域网格管理系统、智慧城管系统、智慧交通系统、智慧应急系统、智慧社区系统、智慧中枢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七个方面,谋划了16项重点任务,除了甘棠政务、全域网格、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应急、智慧社区六大系统建设外,在智慧中枢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谋划了加强政务云平台、时空大数据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物联网、视联网、大数据中心、城市运行指挥中心、网络安全运营中心、5G基站及网络、区域数据中心(IDC)等10项重点建设任务,合计共16个重点任务。
(三)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的目标预计什么时候可以实现?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市名单的通知》(豫发改数字〔2020〕870号)相关要求,自2021年起,省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试点市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评价,预计2023年底开展试点评估,通过评估的将认定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
相关政策: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