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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正在办理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

发布日期:2025-03-25 09:36 来源:三门峡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3月15日以来,三门峡市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协同市财政局、税务局、住建局、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等部门,在三楼大厅增设契税补贴窗口8个,并协助做好设备维护、人员培训、业务咨询等,确保我市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工作顺利开展。目前,相关窗口已为群众办理契税缴纳补贴审核190件,征收税款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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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政策详见《关于市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关于市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为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市场活力,减轻购房人负担,增强人民幸福感、获得感,根据《三门峡市进一步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三政办〔2023〕31号)有关规定,现将三门峡市区(不含陕州区,下同)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三门峡市区内已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下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 
 二、补贴标准  
凡在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以契税实际缴纳日期为准)。 
 三、缴纳方式、办理地点和所需资料  
(一)缴纳方式 
1.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缴纳。纳税人通过电脑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办理。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henan.chinatax.gov.cn/web。可通过百度搜索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访问。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流程可百度搜索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官网”,在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浏览。纳税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支付,自行打印契税完税证明。
2.“线上三门峡”手机端掌上办理。纳税人可通过注册登录“线上三门峡APP”,点击“增量房契税缴纳”,根据提示办理。手机端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可百度搜索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官网”,在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浏览。纳税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支付,自行打印契税完税证明。鼓励通过网上和掌上办理,省时便捷,无需提供各种纸质资料,且24小时均可办理。
3.现场缴纳(仅限工作日办理)。携带所需资料,本人或代理人前往契税征收大厅缴纳,缴纳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天鹅韵酒店后)“市区商品房契税征收大厅”。纳税人可通过云闪付、银联卡、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缴纳。
(二)现行契税缴纳政策
首套住房140㎡及以下1%、140㎡以上1.5%;二套住房140㎡及以下1% 、140㎡以上2%;三套住房及以上3%;非住房4%。  
(三)现场办理所需资料
纳税人未婚: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等原件与复印件;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已婚:夫妻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离异: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丧偶: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本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家庭成员(指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屋套次查询证明是指住建局开具的《合同备案信息查阅证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阅证明》,家庭所有成员都要开具,且必须提供原件。契税集中征收大厅可自助查询。
(四)特别提醒
1.现场缴纳契税,以上所需资料由工作人员审核原件,需留存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若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现场缴纳契税和网上缴纳契税,均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正式发票为依据,预收款发票或不征税发票不能作为缴纳契税的依据。
四、补贴资金发放  
1.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或“线上三门峡APP”手机端办理的,均可直接在“线上三门峡APP”填报接收补贴相关信息。
2.通过现场缴纳方式办理的,填写《市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申领单》,并提交到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设立的市区(商品房)契税征收大厅设立的“财政补贴”窗口。需身份证、契税完税证复印件,并填报接收补贴的账户账号信息。  
3.在接收到纳税人提交的补贴信息后,经住建部门审核,确认手续齐全正确无误,于45日内将财政补贴发放到纳税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契税征收咨询电话: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0398-2800399;
契税补贴发放咨询电话: 0398-283968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98-2982651;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0398-2806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