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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11-10 10:52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总体架构和重点任务,为我省科学有序统筹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政策依据和路径遵循。

  一、新型智慧城市概念

  新型智慧城市是以为民服务全程全时、城市治理高效有序、数据开放共融共享、经济发展绿色开放、网络空间安全清朗为主要目标,通过体系规划、改革创新,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现代化深度融合、迭代演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对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等具有重要意义。其本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措施与体现,代表了城市发展的高端形态和未来的发展趋势。

  二、制定《意见》的必要性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随着国家数字经济战略、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和“数字中国”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和新的要求,这不仅推动了传统意义上的智慧城市向新型智慧城市演进,更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明确提出要结合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进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更好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科学决策,同时改善人居环境,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安心、更省心、更舒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首先是要数字化,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是其重要抓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年来,我省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着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不足、体制机制创新滞后、发展不平衡、在全国排名靠后等问题,亟待加强引导、推进。

  三、《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基本思路是: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强政府引导,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我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产业发展的全面深度融合,实现城市治理智能化、集约化、人性化,有效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竞争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明确了以人为本,便民惠民;顶层设计,系统布局;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因地制宜,科学有序等4项基本原则。提出到2022年,建设一批成效显著的新型智慧城市;到2025年,各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智慧化水平整体大幅提升,建成5个左右全国一流的新型智慧城市。

  《意见》明确了我省新型智慧城市的总体框架:我省新型智慧城市以省辖市为主体推进,原则上各地应基于“1个平台、3大体系、4大应用”的“134”一体化架构规划实施(“1”即建设统一的中枢平台,“3”即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标准规范、网络安全等三大体系,“4”即实施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生态宜居、产业发展等四类智慧化创新应用),各县(市、区)可根据自身需求依托市级统一的中枢平台开展特色智慧应用。

  《意见》明确了5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基础设施集约化。二是推进城市治理精细化。三是推进民生服务便利化。四是推进生态宜居可持续化。五是推进产业发展数字化。

  《意见》提出我省将在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推动下,建立省发展改革委统筹、省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机制,要求省有关部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支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举措,不断完善发展环境,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推动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加快建设。


相关政策: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