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政务服务中心 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三门峡市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窗口: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三政办〔2016〕1号)文件要求,经中心研究,现将《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予以印发,请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三门峡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0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三门峡市政务服务中心
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维护中心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中心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在市政府统一布署下,与相关部门协同处置原则;
(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科室和窗口分工负责原则;
(三)快速反映,冷静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原则;
(四)以人为本,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1、组织分工
成立“三门峡市政务服务中心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建设任组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张盼任副组长,办公室郭育宁同志为领导小组联络员。
2、各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A.组织、指挥开展事故救援及善后工作;
B.组织、协调各专业救援小组的工作;
C.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发生情况;
D.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及立功人员的奖励意见。
(2)现场救援分组职责:
A.组织指挥人员执行应急预案;
B.根据上级指示,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随时报告现场情况;
C.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及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3)后勤保障分组职责:
A.抢救在各类事故(事件)中的现场人员及重要物资;
B.统计、汇报所需要救援物资,保证救援物资的供应;
C.安置疏散出的人员和物资;
D.进行现场图像信息的采集。
(4)疏散引导分组职责:
A.根据领导小组安排,通知所有预案内人员,引导人员按方案进行疏散;
B.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现场围观群众;
C.调解事件矛盾及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二)处理方法
一是了解情况,立即上报。凡涉及中心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无论发生在中心还是其它地方,都要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及时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各分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在接到预案启动命令后迅速各就各位,认真履行职责,并按市政府要求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1、上报范围
(1)较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包括重特大、较大级别突发事件;
(2)须上报的一般级别突发事件,包括:
A.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伤3人以上(含3人);
B.发生在学校、医院、影院、车站、公园、商场、工厂、矿山、施工场所等人群聚集地或敏感场所;
C.发生爆炸、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水源地污染或潜在性污染、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泄漏中毒事件或10人以上传染病疫情;
D.涉外、涉民族宗教、涉独等突发事件;
E.其他需要报送的苗头性、倾向性、敏感性以及易引发网络炒作的信息。
2.上报程序和要求
(1)分类报送程序
A.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的通知》(豫政办[2008]92号)要求,直接向省政府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的首报信息,对事件比较敏感或可能演化为重特大突发事件的也要直接向省政府进行首报信息,并同时上报市政府。要在事件发生后20分钟内向省政府(电话:0371- 65506266)和市政府(电话:2822710)完成电话首报,40分钟内完成书面首报。
B.较大级别和必须报告的一般级别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实行逐级按程序上报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完成电话首报,2小时内完成书面首报。
(2)书面信息上报要求
凡向上级报告的书面报告,应采取正式公文或《值班报告》形式,要求行文机关、文号、标题、主送机关、印鉴、日期等要素齐全,符合相应行文规范。
书面报告坚持信息首报、续报分开的原则。首报只需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以及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损失、影响四要素,并尽可能核清伤亡人员的身份、年龄等重要情况,因时间紧急一对无法核实清楚,可在续报中报告。同时要报告在事发场负责指挥处置的领导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
(3)现场图像采集和报送
按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突发事件现场信息报告的通知>要求,发生突发事件时,一是由后勤保障组进行现场图像信息采集;二是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进行现场图像信息采集;三是由现场所在各分组负责人指定人员进行现场图像信息采集,或由现场所在分组人员主动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四是若情况紧急,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图像采集。现场采集图像信息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尔后按照要求逐级上报。
二是研究对策,妥善处理。在处置突发性事件时,各级人员要服从中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与相关小组搞好配合,共同研究处置方案。要坚持依法办事,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说服劝导,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尽力把矛盾化解在本级。要照顾好现场老、弱、病、残人员,稳定工作人员情绪,避免矛盾激化。要严防出现越级上访和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等现象发生,并制订可行的处理方案。
三是依据要求,答复处理。根据处理方案,服从市政府和中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严格按政策答复。在处理突发性事件过程中,不能发表带有倾向性和不利于解决问题的言论。
(三)善后处理
突发性事件处理结束后,中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新闻媒体一般不公开报道,确需报道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要认真分析事件的起因,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对在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要研究防范措施,预防事件的再度反弹。对直接导致突发性事件发生的科室、窗口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对在处置突发性事件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科室、窗口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和奖励。
三、处置程序及措施
(一)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卫生事故包括食物(水)中毒、突发病、传染病及不明病因的卫生事故等。发生此类卫生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附近工作人员要立即拨打“120”电话请求救援并报告中心办公室,由中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协助救援人员及时送受伤者到医院进行抢救。
2、如发生食物(水)中毒事故,要立即封存取样食品(水)并送有关部门化验。
3、查清事故原因,并立即调查中毒人员24小时内食品(水)及来源地,如为非单位内部食品(水),则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免造成对更多人的伤害。
4、对不明病因的突发病,附近工作人员要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如掐人中、人工呼吸等。
5、如发现传染病,应立即对感染者及相关人员进行隔离,并配合救援人员把感染者及相关人员送医院治疗,并根据卫生防疫部门的建议进行针对性处理,防止传染病扩散
(二)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
(1)平时要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培训,使其树立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各类火灾的扑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2)办公室负责在相关场所布置各类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性,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消防器材。
2、处置方案
(1)发现火灾、爆炸事故时,附近工作人员要立即拨打“119”报警、拨打“120”电话请求救援并及时报告中心办公室。
(2)中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指派专人到路口引导消防队员、医护人员等进入现场,同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切断电源,并协助救援人员做好灭火及抢救受伤人员等工作。
(3)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疏散引导组应各司其职,及时开展工作:
A、现场救援组要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根据现场情况向上级随时报告。
B、后勤保障组要对现场抢救出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和疏散,同时负责灭火工作所需的各种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C、疏散引导组要负责火灾现场及周围的安全保卫,对危险区域布置警戒,在没有足够的安全措施下,严禁人员进入火灾现场。火灾扑救完成后,要组织人员现场看守(不得破坏现场),防止余火复燃。
D、火灾扑灭后由市消防部门和中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地震、大风应急预案
1、接到地震、大风预报时,中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人员对单位进行防护。各类门窗要关好,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在位值班。
2、地震、大风出现时,由中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停止正常工作和疏散人员。
3、地震、大风造成灾害时,中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到位,指挥抢险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4、地震、大风过后,中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及早总结,对损失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
(四)严重冲突事件应急预案
1、处理方案
中心办公区受冲击,工作人员被围攻、殴打时,附近工作人员应立即拨打“110”电话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报告中心办公室。中心领导及工作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尽力劝说平息事态。对无理取闹并行凶殴打我方人员者,在再三劝阻无效下,可组织人员迅速制服并移交公安机关。
2、注意事项
(1)附近工作人员要用照相机、摄像机、手机等及时拍摄现场情况。
(2)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先动手攻击对方,正当防卫不得超过必要限度。
(五)突然停电应急预案
1、办公区突然停电时,应紧急启用应急灯,疏散引导组要第一时间提醒各窗口工作人员保存数据资料,相关科室、窗口工作人员要到大厅维护秩序,做好向群众解释工作,并向中心领导报告。
2、指挥组应打电话询问供电部门停电原因,如停电时间较长,要上报市政府并采取在大厅张贴告示告知群众等相应防范措施。
(六)抢夺盗窃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失窃事件。发现服务大厅、办公室发生失窃事件时,工作人员应首先拨打110报警并报告中心办公室,在公安人员到达之前,应尽量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勘验。
2、发生抢夺、偷窃案件。发现服务大厅、办公室发生抢夺、偷窃事件时,工作人员应迅速拨打110报警并报告中心办公室。在条件允许和自身安全得到保障的情况下,要及时设法制止,最好能够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同时要记录、拍摄现场情况,尽量保持现场原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勘验。
3、抢夺、盗窃事件处理后,中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并写出事故总结报告,制定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七)电脑网络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电脑网络系统故障是指由于中心服务器损坏、网络电路连接故障、病毒感染、黑客入侵和其它硬件损坏等所引起的、使中心网络系统长时间不能正常运行的事故。发生此类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网络管理员要立即上报中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根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决定,疏散引导组要通知各科室、窗口立即停止电子化操作,服务大厅收件、办件改为手工操作,并关掉电脑等电子设备。
3、网络管理员要及时联系相关专业公司对故障进行分析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全力排除故障,并对整个网络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各类数据的备份工作。
4、如故障排除时间预计超过24小时,要上报市政府并张贴公告告知群众。
(八)群体上访事件处置预案
1、发生群体上访事件时,总服务台值班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报告。
2、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中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领导指示通知相关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做好接访工作。
3、相关科室(窗口)接到接访通知后,科室(窗口)负责人要立即到达指定地点参与接访工作。接待时要态度和蔼,避免激化矛盾;要耐心解释有关政策法规,做好来访群众的思想工作;要认真记录上访诉求,对上访人员进行劝返。
4、接访人员要根据上访者诉求,尽快提出处理意见报中心领导,经中心领导同意后及时回复上访者,并负责对事件解决的跟踪、催办、反馈工作。
5、对无理纠缠、侮辱、殴打接待人员及严重损坏办公场所公共财物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的,接访人员要设法阻止,在再三劝阻无效情况下,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并向中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